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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与实验室技术安全培训

  • 2013-07-04
  • 来源:
  • 供稿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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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6月28日举行2013年安全生产与实验室技术安全培训会,特邀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民用爆破器材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才洪义、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处副处长阮慧做报告。   
  
  各院系及直属单位安全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领导,主管实验室及科研工作的领导、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实验中心(室)主任、副主任以及专职实验室人员;科研生产质量体系覆盖单位相关人员近300人参加了由学校安委会、实资处主办的本次培训会。
  
   才洪义解读了《关于加强部属高校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并强调指出: 高校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相应的监督、协调职责;各学院及独立单位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学院院长及独立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第一管理责任;
  
  各学院要根据自身教学科研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的学院必须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实验室、各个项目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形成全覆盖式的安全管理体系。科研试验单位要将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科研试验方案,组织进行安全评估或评审,分析论证科研试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明确安全保障措施;要做到科研试验与安全管理“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学校要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和使用,各学院、研究所及科研课题组要合理安排年度安改资金,有效解决一般性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