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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

  •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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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

企业申请专精特新的好处,每户给予一次性20-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而专精特新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优势的中小企业。重点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现在专才管理详细介绍,让企业对广州申请专精特新条件一目了然!

 

二、专精特新申报企业市级的条件发展要求:

广州怎么申请专精特新企业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填报: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3、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通过网上填报后,提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现场拷贝电子版。纸质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广州申请专精特新条件

必备指标(以下6项须全部符合)

(1)截至上年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截至上年末,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市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企业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5)企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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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是国家政府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资助认定计划。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广州市高企认定奖励
政策依据:《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当年度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有效期内),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额外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企业申报金额在1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以上奖励累计100万元,由企业统筹使用。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广州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南沙区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1] 1号)(有效期3年)
对从广州市以外地区新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第1次由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区内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给予3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第1次成为“四上企业”的,在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落户奖励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黄埔区
政策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当年度认定通过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认定通过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通过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额外奖励30万元;研发费用达到1亿元以上的,额外奖励50万元。
以上奖励适用于当年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申请认定且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一次性拨付。

海珠区
政策依据:《广州市海珠区加快建设创新岛若干措施》
对新迁入的“四上”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连续3年按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70%给予贡献奖;对存量“四上”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增量的70%给予贡献奖。
新迁入“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百家创新企业、境内上市企业等入驻科技创新载体、文化创意园区(基地、集聚区)且符合条件的,分2年合计给予100万元租金补助。

白云区
政策依据:《广州市白云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重点引导和鼓励“四上”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四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增城区
政策依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自2019年1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对新认定的本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下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第1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花都区
政策依据:《广州市花都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2021-2023)》(征求意见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自本措施实施之日起,对当年度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自本措施实施之日起,对当年第1次纳入花都区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迁入花都区并符合前述条款,且完成工商、税务变更手续的,享受一次性20万元奖励。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增量奖励。鼓励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纳入“四上”企业库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核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简称“研发费用”)增量部分予以奖励:企业当年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从化区
政策依据:《从化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四上”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
遴选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给予10 万元奖励。
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3万元申报奖励。